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28
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SLY2023033
2、项目名称: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餐厅场地租赁费最低8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本项目为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学生餐厅托管经营项目,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和管理,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采购人和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饭菜价格依据成本分析及同地区市场定价。厨房设备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餐具、水、电、气、垃圾处理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餐厨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5.2经营期限:十年。
5.3服务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5.4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6、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餐饮服务能力。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承诺具有相关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承包者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3.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宜阳县兴宜中学(暂定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88823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379056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3790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