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二期
发布时间 :
2024-01-11
2 基本规定
2.1 目标与功能
2.1.1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应与建筑的高度(埋深)、层数、规模、类别、使用性质、功能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2.1.2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目标要求:
1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2保障重要使用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续性;
3保护公共利益;4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2.1.3建筑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1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在设计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2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需要的设施;
3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
2.1.4 在赛事、博览、避险、救灾及灾区生活过渡期间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灾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防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²,且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