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 55032-2022第四期


发布时间 :

2023-11-09

  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3 工艺质量控制

  3.3.5基坑、基槽、沟槽开挖后,建设单位应会同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实地验槽,并应会签验槽记录。

  3.3.6主体结构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时,套简灌浆连接应采用由接头型式检验确定的相匹配的灌浆套筒、灌浆料,灌浆应密实饱满。

  3.3.7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应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设计方案;

  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外墙的连接应牢固,保温系统各层之间的连接应牢固;

  3 建筑外门窗应安装牢固,推拉门窗扇应配备防脱落装置;

  4 临空处设置的用于防护的栏杆以及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抓杆应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5 重量较大的灯具,以及电风扇、投影仪、音响等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仪器,不应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3.8面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2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3 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完工后,不得进行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等有损屋面的作业;

  4屋面瓦材必须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 100%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