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第二期


发布时间 :

2025-04-03

2  术   语

 

2.0.1  施工监理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水利工程施工、保修实施的监理。

2.0.2  监理单位    supervision unit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

2.0.3  发包人    employer

承担水利工程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代表机构。

2.0.4  承包人    contractor

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或其合法代表机构。

2.0.5  监理机构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2.0.6  监理人员    supervisory staff

在监理机构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2.0.7  总监理工程师    general Engineer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受监理单位委派,全面负责监理机构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0.8  副总监理工程师  vice-general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9  监理工程师  Engineer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监理机构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0  监理员  assistant Engineer

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在监理机构中承担辅助性施工监理工作的人员。

2.0.11  监理规划    supervision  plan

在监理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之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的,用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施工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可参照附录A编制。

2.0.12  监理实施细则  supervision executive detailed rules

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以实施某一专业工程或专业工程监理的操作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可参照附录B编制。

2.0.13  缺陷责任期  defects liability period

即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或从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通过投入使用验收之日起,至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终止的时段。

2.0.14  书面文件    written document

书面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包括合同书、函件、报告、批复、确认、指示、通知、记录、会议纪要和备忘录等;电子文件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传真、拷贝的电子文件、电报、电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