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十九期


发布时间 :

2024-07-31

5.4 其 他 工 程

5.4.1  地铁工程地下出入口通道、地上控制中心建筑、地上主变 电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地铁的地上车站建筑的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三级。

5.4.2 交通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性能应与其车流量、隧道封闭 段长度、通行车辆类型和隧道的修复难度等情况相适应。

5.4.3  城市交通隧道的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一 级。城市交通隧道的地面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  建筑构造与装修

6.1  防  火  墙

6.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具有相应耐火性能的 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并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结构梁、楼板或 屋面板的底面。防火墙与建筑外墙、屋顶相交处,防火墙上的门、 窗等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至防火墙另一侧的措施。

6.1.2  防火墙任一侧的建筑结构或构件以及物体受火作用发生 破坏或倒塌并作用到防火墙时,防火墙应仍能阻止火灾蔓延至防 火墙的另一侧。

6.1.3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 甲、乙类厂房和甲、 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