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十八期


发布时间 :

2024-05-29

5.2   工 业 建 筑

5.2.1   下列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 一 级:

1  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高层厂房;

2  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高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液体的多 层丙类仓库,每个防火分隔间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其他多层丙类仓库;

3   I 类飞机库。

5.2.2  除本规范第5.2. 1条规定的建筑外,下列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  建筑面积大于300m 的单层甲、乙类厂房,多层甲、乙类厂房;

2  高架仓库;

3  Ⅱ、Ⅲ类飞机库;

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 ;

5  高层厂房、高层仓库。

5.2.3     除本规范第5.2.1条和第5.2.2条规定的建筑外,下列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1  甲、乙类厂房;

2  单、多层丙类厂房;

3  多层丁类厂房;

4  单、多层丙类仓库;

5  多层丁类仓库。

5.2.4   丙、丁类物流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物流作业区域和辅助办公区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3  物流作业区域与辅助办公区域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 的楼板分隔。

5.3   民 用 建 筑

5.3.1  下列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 一 级:

1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  二层和二层半式、多层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3  A 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4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5.3.2      下列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2  一层和一层半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3  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 的单、多层人员密集场所;

4  B 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5  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

6  设置洁净手术部的建筑,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7  用于灾时避难的建筑。

5.3.3  除本规范第5.3.1条、第5.3.2条规定的建筑外,下列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1  城市和镇中心区内的民用建筑; 2  老年人照料设施、教学建筑、医疗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