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

2014-03-21

2014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保障维护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为主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系统内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断提升执法监察效能;以开展全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监督、规范和指导;以服务型执法为导向,不断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一、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一)安排部署2014年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全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先进单位,研究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二)持续构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会同有关处室围绕厅中心任务,统筹开展重点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协同联动,继续构建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厅机关内部的立体化执法联动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衔接、协调联动的有效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常态化执法监察体系,切实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能。

  (三)加大执法监察信息交流力度,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执法监察工作经验,通过网上发布各地工作信息等形式,加强行业内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会同厅有关处室完善和充分利用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记入诚信档案,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四)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深入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联系点,扎实开展推进服务型执法、建筑市场防范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执行难等专题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继续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内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厅法规处完善行政执法简易程序、流程及案卷制作等基础性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五)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线索,组织集中查处;开展全系统查办案件情况巡查、互查工作;分专业组织建立典型案例库,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大震慑效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法监察中“零违法”、“零处罚”的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比较薄弱、存在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重点监察。

  二、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六)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采取综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对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单位移送案件,认真调查,快速办理,及时上报督办、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七)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总队力量、抽调地方人员集中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及时通报一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发挥查案办案的震慑教育作用,有效遏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发生。

  (八)加大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违规越线”等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查处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行为,查处在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厅机关有关处室开展落实三部委《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协助厅城乡规划处推进省级规划督察员机制、体制及制度建设。

  (九)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厅建筑管理处开展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配合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配合厅科技与外事处开展建筑节能方面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建筑市场违法招标、违法挂靠、肢解分包、出借证章、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加大房地产市场及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协助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组织对中介机构和企业违规预售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厅住房保障处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分配方面的专项检查;配合厅城建处做好《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有关涉及燃气、管网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配合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做好住房公积金督察相关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筛选整理投诉举报信息,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催办、现场督办、挂牌督办或约谈等措施,促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处理。继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的作用,实现案件受理信息和查处信息及时对接。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定期统计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及时查处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管理

  (十二)继续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总结2013年全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完善考评验收方法,重点开展好2014年四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

  (十三)深化层级指导监督。继续依托执法监察机构联席会平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丰富活动开展的内容和方法,加强执法监察业务指导;组织召开或分专业召开第三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监察机构联席会议;推动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部门积极履行层级监督指导职能,健全层级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加大对县、区等基层执法监察机构的指导监督力度,指导推进工作;通过与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合作,在全系统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执法监察骨干人员专题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全系统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

  四、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十四)加强学习,改进作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执法监察工作的新精神统领和指导各项工作。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勤俭办事业,树立执法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十五)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执法监察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六)认真做好厅援疆、驻村帮扶工作和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