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12-09
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文件
基业工字(2016)第029号

签发人:潘彬
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年12月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我厅要求全省所有工地停工接受突击检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从2016年12月5日起一律暂时停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逐项目进行一次性最严格突击检查。检查达标项目须经当地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报省厅督查组核实后方可施工。对一次性突击检查中确认为不合格的项目,12月底前不得开工,各地对本次达标突击检查中确认的不达标项目,一律将相关责任单位纳入“黑名单”,采取罚款、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招投标等行政处罚措施。
为配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现要求如下:
1、各项目监理部成立扬尘治理小组,小组组长为总监理工程师,副组长为总监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组员为现场监理人员;
2、对建设单位传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并对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暂停令附《我厅要求全省所有工地停工接受突击检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的通知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3、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依据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扬尘治理监理部工作指导方案》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如有不达标现象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汇报,关于扬尘治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周至少一份并有回复;
4、要求项目监理部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题会议,转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要求及组织学习《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5、要求项目监理部依据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扬尘治理监理部工作指导方案》每周上报一次扬尘治理检查表;
6、要求项目监理部独立存放扬尘治理文件资料,完善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做好扬尘治理专题会议记录,每周一次扬尘治理专题会议,每天监理日记中要体现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7、要求项目监理部打印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扬尘治理监理部工作指导方案》、《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存档项目监理部。
请各项目监理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次检查活动,按照公司要求立即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以上要求必须在2016年12月12日12:00前反馈回公司,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反馈相关信息或反馈信息不达标将停止支付本项目工资及相关费用,并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反馈信息要求如下:
1、扬尘治理小组成立文件;
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传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的相关文件(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发文);
3、对施工单位下发的工程暂停令;
4、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监理通知单及需要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
5、扬尘治理专题会议及组织学习《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会议纪要;
6、上报扬尘治理检查表;
7、独立存放扬尘治理相关资料及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监理日记、监理通知单、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扬尘治理监理部工作指导方案》、《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相关扬尘治理资料照片;
反馈信息均以照片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zjy_jl@163.com),照片要求文件摆放整齐、图片清晰。
全国大范围检查已经开始,各项目监理部在收到省市县检查通知以后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及时汇报相关检查信息。
工程管理中心联络人:李娜 固话 0371-53381159 手机 13017685252
附件一:工程暂停令
附件二:监理通知单
附件三:项目监理部扬尘治理工作小组成立文件
附件四:《我厅要求全省所有工地停工接受突击检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的通知
附件五: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扬尘治理监理部工作指导方案》
附件六:《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备注:以上所有附件均以上传在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QQ工作交流群,如附件有打不开的现象,请进入QQ工作交流群下载相关文件。
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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