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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期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 :
2019-01-01
冬季是各项危险多发的季节,冬季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认真对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一,防火。
凡是冬季取暖、生产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经保卫或安全部门检查批准,发给生火证方可使用。 禁止用可燃物体生炉子、火墙、火炕。
施工生产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用火,必须做到“四有”,即有生火证、有制度、有消防器材和工具、有专人看管,做到火灭人走。
施工现场的送电室、材料库等易燃易爆部位,要和用火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仓库、木工房、木工棚等部位要做到严禁烟火。
一切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并有专人经常检查维护,生活用灯不准超过60瓦,生产、生活一律不准点长明灯。 禁止在灯头上使用纸、布和其它可燃材料做灯罩。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完整好用。
消防水桶必须保持一定的水量,在冬季要对消防桶(缸)、消防栓、灭火器采取防冻措施。 电气焊接操作时,要留心上下及周围,防止点燃草袋等易燃物品,施工中加热保温时要防止火灾。
第二,防寒。
设立1个暖炕房,燃煤取暖,宿舍、食堂、休息室,要有取暖设备,值班人员要喝到开水,吃到热饭菜。凡是固定场所的施工机械等要搭设防寒棚,要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第三,防电
对现场的生活生产线路、电源、控制设备和动力机械的接零接地装置以及运载负荷,要进行一次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 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所有用电设备要加保护装置,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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